学术活动-王军参加社科院法学所研讨会并发表演讲

2023年3月25日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“第八届商法界论坛——公司法修订的基本理念与体系逻辑”学术研讨会。


我所专任教授王军应邀参加,并发表题为“公司偿债能力判断之标准与方法”的演讲。


在演讲中,王军认为:在我国《公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,有关公司偿债能力或债权人保护的规则,从外部看,与《企业破产法》的偿债能力标准是脱节的,从内部看,在《公司法》框架内要么不够完整,要么各自为政,逻辑上无法达成一致。由此造成的结果,并不只是所谓的“体系不完美”,而是实实在在的规则冲突和逻辑矛盾。例如:一个符合《公司法》利润分配规则或股份回购条件的公司可能在《企业破产法》意义上是资不抵债或者无力偿债的,而这种状况下的公司如果仍任由其分配利润或者回购股份的话,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很难不受损害。解决上述矛盾的方法是,将《企业破产法》的偿债能力标准引入《公司法》的相关规范中,替换原有的账面净资产判断法(例如利润分配规则),或者弥补原有规范的缺漏(例如股份回购和修订草案中的财务资助规则)。当然,《企业破产法》的破产原因规则也存在一定改进空间。

 

以下是主办方对本次会议的详细报道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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