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组建目的、性质和工作任务
2015年底,中国政法大学作出成立“公司法与投资保护所”的决定(法大发(2015)130号文件),内容如下:
1. 建所目的:“加强我校公司法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,培养公司法高端人才,促进公司法和投资保护社会服务工作”。
2. 公司法研究所的性质:“正处级在编科研机构”。
3. 工作任务:硕士生、博士生培养,为此“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并代行学位分委员会职权,负责学术事务及研究生学位授予事项”。
4. 人事编制:“设所长1名(正处级),配置教学科研岗位(含所长)编制5人、行政秘书1人”。
(二)所长和副所长
2016年1月,中国政法大学任命方流芳教授为公司法研究所所长(法大发(2016)13号文件)。
2016年4月,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发出“调动通知函”,方流芳教授开始“公司法研究所”筹建工作。
根据中国政法大学“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”第八条之规定,方流芳教授任命王军副教授为副所长。
(三)综合办公室主任
方流芳教授任命方娟女士为综合办公室主任(正科级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