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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流芳 (1953.1--2024.1.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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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教育经历:
2002年8月--2003年8月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人员
1996年8月--1997年2月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
1991年7月 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
1989年2月--1990年9月 参加国家教委“博士联合培养项目”,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修
1987年7月 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
教职:
2004年9月-- 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;
2009春季学期 哈佛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;
1986年7月--1997年7月 中国人民大学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,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、教授。
校内行政职务:
2016年5月-- 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所长
2008年--2012年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
2005年--2008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
主讲课程:
中文课程:公司法、合同法、侵权法、民法总论、债法、昌平地方历史、法律职业伦理。
英文课程:(1) Introduction to China's Contemporary Legal System (哈佛法学院,2009)
(2) China's Business Law (长江商学院,2004-2008)
校内学术职务:
1997年--2015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、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学位委员会委员、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。
公共服务:
1. 立法咨询
(1)2002年--2006年 全国人大财经委“合伙企业法”修订小组专家顾问;
(2)2003年--2006年 信息产业部“电讯法”起草小组专家顾问;
(3)1994年--1996年 全国人大财经委“合伙企业法”、“独资企业法”起草小组专家顾问;
(4)1992年--1993年 全国人大法工委“公司法”起草小组专家顾问。
2.市场监管
2000-02年,中国证券监督和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家委员。